6月26日,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三起智能卫浴广告违法典型案例。潮州市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宣传智能坐便器,发布含“紫外线杀菌”“除菌率≈99.99%”等内容的广告,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且数据未标明出处,构成虚假广告,被罚款5000元。潮州市某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宣传智能坐便器时,使用“久用如新”“席卷污物0残留”等夸大性、绝对化宣传用语,且无法提供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,构成虚假广告,被罚款5000元。某品(潮州)科技有限公司在宣传智能卫浴产品时,虚构产品斩获“iF设计奖”“红点奖”等荣誉,并配用虚假参展照片,构成虚假广告,被罚款30000元。
潮州3家卫浴企业因虚假广告被罚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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